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鄞州福明分公司因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案,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0元。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715弄210号<2-1>-<2-4>-1,<2-5>实体店中销售商品时,大量商品以“会员特惠”“折扣”形式销售,并存在未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却以虚高的标示的“会员价”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的情形,甚至存在无合理理由情况下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以及貌似优惠促销,实际并不优惠的情形。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中国连锁经营百强企业。2020年被国家奖励办公室、中国商业联合会评选为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公司董事长、创始人为十三五浙江省商贸行业优秀企业家。

2011年,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三江购物6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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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娱乐